招标公告
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A2、A3区及晋东集团办公区
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A2、A3区及晋东集团办公区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A2、A3区及晋东集团办公区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自筹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A2、A3区及晋东集团办公区全部中央空调系统及空调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管理和维修服务工作;并结合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情况,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操作规程制定详尽可行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服务实施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维修现场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提供满足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及空调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管理及维修服务。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 一年(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合同一年一签
2.3 服务地点: 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A2、A3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信誉要求: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信用中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
(5) 其他要求: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 年7月7日至2023 年 7月1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7月13日15 时 00 分,地点为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采购活动,开始时间为 2023年7月 13日 15 时00 分。开标地点为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公司会议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8 其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51-314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