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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责任编辑: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中文名称及简称: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军

注册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09

网址:www.jindongjt.com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出租、转让;工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离退休职工管理;市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楼宇及房屋修缮;水电暖设备维修、保养;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售电服务;房屋租赁;广告业务;礼仪庆典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酒店设备及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食品的销售。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隶属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在职职工483人,拥有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太原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个控股公司,山西北方商贸城有限公司。一个参股公司,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方幼儿园等两个服务性实体单位。公司现资产总量7.8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商贸、物业管理、文化传媒、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生产制造业等领域。

 (二)历史沿革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后,2004年7月经太原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成立。属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任务是:负责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原东方机械厂破产重组职工回购后的剩余资产和原两厂破产前分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负责重组企业的组建;通过经营管理、土地利用、招商引资等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解决企业破产后有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2017年初,晋东管理处开始实施公司化改制,同年8月完成了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改制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摘要

(一)经中介机构审计后主要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21年度

同比变化(%)

资产状况




资产总额

1

78507.46

-3.54

  其中:流动资产

2

     6132.03

-35.78

    其中:应收账款

3

673.97

-31.05

存货

4

5.57

-26.42

非流动资产

5

72375.43

0.74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6

38072.54

-3.70

负债总额

7

41431.44

-5.74

  其中:流动负债

8

34775.36

-14.86

    其中:应付账款

9

10493.33

-13.27

   非流动负债

10

6656.08

114.3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37076.02

-0.97

经营业绩




营业收入

12

7930.86

32.92

管理费用

13

6178.33

1.13

财务费用

14

229.40

798.20

营业利润

15

-1867.08

52.05

利润总额

16

241.75

293.17

净利润

17

241.75

276.5

上缴税费

18

900.41

85.01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19

52.77

-2.28

净资产收益率

20

0.65

280.56

流动比率

21

0.18

-21.74

速动比率

22

0.18

-21.74

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树军,男,现年54岁, 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73030元,实际领取61731.51元。

赵卫家,男,现年56岁, 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72790元,实际领取61921.74元。

郭波,男,现年36岁,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63997.5元,实际领取54686.42元。

张春生,男,现年50岁,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66060元,实际领取56421.84元。

张莉,女,现年48岁, 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63440元,实际领取54901.28元。

牟山西,男,现年49岁,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64625元,实际领取54901.28元。

鲍兵,男,现年54岁,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72312.5元,实际领取61008.86元。

杨林涛,男,现年57岁,2021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薪酬为64830元,实际领取55069.86元。

(二)集团公司在职员工及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截至2021年12月底,在职员工483人,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242.61万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591.74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221.85万元,承担离退休职工3248人统筹外养老金。

四、集团公司重大事件及影响

(一)重要人事任免:

2021年8月18日下发集团党字〔2021〕23号文件,解聘:李仲同志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调离)。

(二)重大产权变动

(三)重大资产处置

根据集团公司改革需要,为了摸清家底,积极推动清产核资工作。对集团公司所属六家子公司及实体单位资产、负债彻底清产核资,拟核销资产损失1264万元,潜盈3371万元。

(四)重大未决诉讼

1、集团公司于2019年12月诉太原市小商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财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三方合作协议解除并追偿2084.4162万元一案,经过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多次沟通审理调解后于2021年6月撤回起诉,后我公司补充新的事实于9月10日再次提起诉讼追偿1764.9162万元,目前法院已立案;

2、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诉太原市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关于2424683.37元担保纠纷案已审结。2021年5月经营公司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受理此案。经过法院调查,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现案件处于中止阶段。

五、集团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经济责任

1、在集团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班子的努力下,2021年3月正式启动门禁系统,极大了缓解市场停车难,道路通行难的问题,同时增加收入约300余万元。

2、集团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启动商业物业收费。结合市场监督局对转供电整改要求,商贸公司适时启动了物业收费,虽未全面达到预期要求,但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经营收益。资产经营公司所辖原晋安化工厂水泉沟和享堂村两块土地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被他人无偿占用。一年来,在公司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经营公司的努力,本着客观处理历史问题,同时为企业增加效益的原则,签订了租赁协议,规范了管理,为企业增加收入50万元。

(二)安全责任

2021年,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市国资委的正确指导、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 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2021年,集团公司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集团公司共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0份;各职能处室、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共379份;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和所分管辖区的承租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租赁责任书全年共签订32份;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共2份。

2021年全年共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大小会议17次;其中召开安委会领导组会议3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12次;其他专题会议2次;下发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共20份;

2、集团公司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试行)》;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修订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火灾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督促各子公司和实体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处置方案。

3、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市国资委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和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经过两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攻坚工作,中北小商品城提档升级,美化环境,拓宽铺设改造道路6.9万m2,并对消防通道进行划线管理;粉刷内外墙体共计约18.3万m2;安装各类固定KT板广告40块;拆除私拉乱接的电线,按规范要求重新铺设;为彻底整改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及电动自行车在商铺内充电的安全隐患,建造了15000m2 、拥有300余个停车位立体停车场,市场合理规划停车位500余个,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00余孔;9套门禁系统已安装就位,目前已正常运行;

为保障A2、A3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和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具有资质的单位分别签订了《维保合同》;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承租单位对所改扩建房屋的建筑结构进行鉴定,目前已出具5份鉴定报告;拆除聚氨酯彩钢板房300余m2

4、集团公司辨识了危险源,划分了风险点,实行了分级管控,对各风险点明确了责任人、监管人及检查人,形成了班组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季度考核的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全年对所属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共30余次。组织安全综合评价考核组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5、2021年市国资委对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北小商品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查出隐患共13项,已全部整改;

2021年草坪区政府对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北小商品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查出隐患共20项,已整改16项,整改率为80%;2021年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实体单位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自查隐患300多项,并进行及时整改,整改率为93%以上。

6、2021年集团公司通过聘请专业讲师、委托教育机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培训20多次,近300人次参加,培训内容为消防法、新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安全消防知识、疏散逃生技能;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技能、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宣传;组织中北小商品城各承租商应急演练时的培训6次);通过“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对集团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中北小商品城各单位管理人员、商户共1000余人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7、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防汛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组建防汛备汛指挥机构;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汛责任管理机制;督导检查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建立防汛队伍;配齐配足防汛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安排领导24小时带班防汛值班;对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对防汛重点部位安排有现场管理人、责任人及监管人,根据汛情预报及时撤离人员,确保安全渡汛。

8、根据省、市、国资委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集团公司安排部署全面疫情防控工作。

9、信访部门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体上访事件2案,个体上访事件5案,累计接待100余人次。处理12345便民热线26起。

(三)创新责任

(四)环境责任

1)晋东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均为三产服务类行业,在各类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清洁能源的利用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未涉及清洁能源。

3)节能降耗

2021年,晋东集团公司继续推进“三供一业”的移交和改造。完成供水、供暖的移交工作;积极推进、实施供电设施的改造工作,加快节能环保改造及综合整治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矿山绿化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及成果未涉及矿山绿化事项。

5)“三废”治理

2021年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太原市环境治理工程,在防治雾霾限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中,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美化绿化环境,严格执行政府要求,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太原市贡献力量。

(五)企业责任

1、纳税情况

2021年度,集团公司共计缴纳各项税费900.41万元,其中:增值税454.34万元,城建税14.84万元,教育费附加10.59万元,房产税169.4万元,土地使用税200.4万元,其他税费49.51万元。

2、企业剥离情况

1、三供一业移交工作。

2020年“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三供一业”的全面移交工作,截止2021年底,涧河小区(除B9号楼81户,B11号楼70户外),1900余户居民顺利移交;东方、享堂、涧河居民供电改造完成;东方区1196户,涧河南院518户,涧河北院1536户,3号院1120户的居民供暖改造已全部完成并开始正常运行;积极配合市政府“房产证”清零行动,对具备条件的800余户居民,办理了大房产证;解决了建于50年代的涧河北院3栋旧楼67户居民的天然气安装问题,方便了居民生活,消除了安全隐患;物业人员的移交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三供一业”总体移交工作,在国资系统走在前列,为集团今后轻装上阵,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

晋东集团由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两个

央企破产后重组而来,晋安区和东方区两区在册退休人员3350人,涉及40个街办,200余个社区,社会化移交工作量庞大,工作辛苦繁杂,在2020年移交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继续做好医疗、养老的补交证明,完善信息,查漏补缺工作,两区离退办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做了积极贡献。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7个直属党组织签订了《2021年度晋东集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是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组织领导到位、学习教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成果转化到位的要求,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学习清单、督导清单”四张清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迅速铺开;以“及时跟进学、集中研讨学、现场感悟学、实打实促学、丰富形式学”五学联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把党的经验传承好,全面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基层延伸覆盖。围绕职工群众最突出、最息息相关的现实利益问题,以“精准聚焦、精准交办、精准结对、精准施策”四个精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50余件,大大提升了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集团公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切实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常态化,不断加强“三基建设”。

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1年拟发展党10名,实际发展党员10名。

四是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按时收缴,逐级上交,使用规范。

五是按上级要求做好政工人员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审核推荐工作。做到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4、员工情况及劳动保障

截止2021年底我集团在职职工人数为483人,其中:在岗从业人员为464人,内退人员19人。离休人员28人。

在职职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其中女性6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14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3人,初级53人;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生61人,大专生48人,中专生9人,高中及以下人员1人;35岁及以下人员14人,36岁至40岁6人,41岁至45岁5人,46岁至50岁22人,51至54岁39人,55岁及以上34人。生产岗位300人:高级工45人,中级工47人,初级工208人。

2021年应上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如下:

1)养老保险:应缴368.43元,实际上缴368.43 万元;

2)医疗保险:应缴188.29万元,实际上缴188.29万元,冲帐71.53万元。

3)失业保险: 应缴16.05万元,实际上缴16.05万元;

4)工伤保险:应缴18.98万元,实际上缴18.98万元;

5)公积金:应缴221.85万元,实际上缴了221.85元。

5、企业办社会

集团所属东方幼儿园创建于一九七三年,是太原市教育局批准的一所全日制三星级幼儿园。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2号。占地面积4128平方米,建筑面积1472.17平方米。现有大班、中班、小班三个年龄段班,在园幼儿80名左右。有教职工22人(正式职工11人),其中园长3人,教师13人,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专业合格率100%。

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项服务职能,承担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结核病管理、重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等十四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

(六)未来展望

1)在经济形势不乐观,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集团公司计划在为商户服务方面、管理细化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改善服务,强化合同履约,提高经济效益。

2)在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和项目进展方面,集团公司计划下大力气广开眼界、创新思路,多方多形式寻找合作软件,谋求寻找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服务城市功能为导向,调整市场规划,寻找合作伙伴,实现市场提档升级。

3)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部署方面,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集团公司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定职数、定员额、定机构、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的“六定”要求精简机构,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升内部经营管理水平,让晋东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生产经营情况

2021年集团公司完成经营收入7930.86万元,各项费用支出6178.33万元,利润总额241.75万元,完成2021年经营目标计划。

七、大额资金运作

1、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为解决资金困难2021年共筹资近5100万元,用于经营。

2、2021年度支付A1、A2、A3主体工程、安装工程欠款2500余万元。

八、职工权益维护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职工之家”

根据党支部的变动对分工会进行了重新调整,产生了7个分工会并民主选举了分工会主席和委员,换届民主改选出37名职工代表。摸底更新2020年困难职工档案。12月组织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企改革为主题的职工培训。4月份重新整合了已有图书,购买新图书、电脑和桌椅等设备,将职工图书室升级为纸质图书与电子阅览为一体的现代化图书室;增设了动感单车室,打造了紧跟时代潮流且可以满足各个年龄段所需要的新“职工之家”。

 2、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020年11月初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进行讨论,并对集团公司的发展经营建言献策。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2020年8月集团公司代表队参加了工交建组织的篮球比赛,并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9月集团公司27名女职工参加了由工委系统组织的太原市总工会“健身抗疫•幸福龙城”广播操比赛,11月组织职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乒乓球比赛,活跃职工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4、增强服务意识,为职工办实事

春节、中秋两大节日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 共走访慰问困难职工105人次,工伤职工63人次。2020年对符合救助条件且上报的10名特困职工市总帮扶中心进行了集中救助。“八一”建军节对在职转业军人进行了慰问。为2020年退休的30名职工发放纪念品。继续开展“太原市职工白内障光明康复”活动,继续启动实施太原市大病医疗互助工程。

 

                                  2022年5月8日